订婚送钻戒的起源和来历
关于钻戒,历来说法不一:古代有人认为她是星星坠落时的留下来的碎片,也有人认为是天神的眼泪在地上的结晶物。在英文钻石一词为“diamond”、法语为“diamante”、德语为“diamant”,他们都源于古希腊文“adamas”,意思是不可征服。由于她纯洁、璀璨、坚硬、独一无二的特性,使钻石成为永恒爱情的象征,认为爱神丘比特的爱情之箭的箭尖是钻石做成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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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说,钻戒第一次作为定情信物的典故,发生在1477年,奥地利的马克西米连为了得到法国的玛丽公主的爱,因为玛丽太漂亮,追求的王孙贵族云集,马克西米连为此召集了很多谋士出谋划策,最后有人提议,钻戒象征坚贞永恒的爱情,在公主的手指上戴上钻戒便可以得到她的爱。后来,马克西米连用了此办法,并且,果然灵验,当他把象征爱情的钻戒轻轻地戴在玛丽公主左手的无名指时,玛丽公主应允了。从此开创了赠送钻戒订婚的传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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